棒網羽泳4大體育協會高層互灌人頭 違個資法皆判緩刑

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網球協會前副秘書長趙安華等5人,2017年為了鞏固各自協會的理監事改選主導權,協會間各自蒐集、交換民眾個資,互灌人頭會員,台北地檢署起訴5人,台北地院今判5人各5至6月有期徒刑,緩刑各3至4年,支付公庫35萬至7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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