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報導-觸犯歐盟資料保護規範 Google被法國罰17億

"法國數據保護監管機構指Google違反歐盟個人資料保護法,周一向其罰款5,000萬歐元(約17.5億元台幣),是首次有美國科技巨擘因觸犯歐盟隱私法規而受罰。
 
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CNIL)指出,Google向用戶展示個人化廣告的做法「欠透明度、資訊不足、未取得有效同意等」。
 
歐盟去年正式實施《通用資料保護規範》(GDPR),嚴格限制企業使用用戶個資,規定用戶資料在儲存一定時間後必須刪除,同時賦予用戶更大的權力處置個人資料,包括有權永久刪除網站儲存的個人資料等,被形容為「史上最嚴」的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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