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謝男去年與黃姓友人發生薪資糾紛,怒而在臉書上張貼與黃男的LINE對話紀錄、電話、照片,要求網友評評理,黃男得知後,氣得對謝提出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告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私人對話紀錄等資訊足以辨識黃男身分,造成現實生活中的困擾,依法判處謝男拘役卅日,緩刑三年,判刑確定後一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機構提供四十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十二小時法治教育。
詳文網址: 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977689
基隆市一名謝男去年與黃姓友人發生薪資糾紛,怒而在臉書上張貼與黃男的LINE對話紀錄、電話、照片,要求網友評評理,黃男得知後,氣得對謝提出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告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私人對話紀錄等資訊足以辨識黃男身分,造成現實生活中的困擾,依法判處謝男拘役卅日,緩刑三年,判刑確定後一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機構提供四十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十二小時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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