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涉嫌開設“追債網”將債仔資料公之於世,違反個資法,案件昨日在初級法院宣判。被指是網站創辦人的蔡其仁被裁定未履行資料保護的義務罪及加重違令罪成,分別被判入獄三個月及五個月,合併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蔡其仁表示會上訴。
經聽證後,法庭基本上證實控訴書中的事實。判決中指證人賴文曲表示,在電話中嫌犯親口向其確認是他將資料放於網站,根據“www.99world.
com”網站聯絡人電話,電話持有人就是嫌犯。嫌犯在庭上宣稱他與網站無關的解釋,法庭完全不接受,原因是上述網址剛好與嫌犯名下99world遊戲有限公司的名稱脗合。按經驗法則,如當中不涉利益,不可能借出自己的名義,更何況網站內容牽涉追債。若真如嫌犯所言替別人辦事,在受當局多次勒令下,明知自己可能受牽連,怎會無動於衷?法庭認為其解釋完全不合邏輯。
案情指,二○一三年個資辦得悉蔡開設美好世界網站公開債仔個人資料,卻沒申請許可,行為涉嫌違反個資法,遂去函司警局檢舉及要求對蔡依法處理。二○一四年司警局要求蔡刪除相關資料,但不獲理會。司警局及個資辦分別向蔡作出通知,但直到蔡被控時,美好世界網站仍如常運作。
(澳門日報) 2015年05月01日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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