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報導-以反恐之名 澳洲通訊個資保留2年

澳洲國會26日晚間通過一項法案,規定電信與網路服務業者必須貯存客戶個資至少2年,以方便執法機構的反恐作業。

 

根據這項法案,電信與網路服務業者必須將大批電話通訊的元資料(metadata)貯存至少2年,以協助執法機構起訴計畫透過網路與電話通信發起攻擊的激進分子。

 

新法將自2017年起生效;澳洲反對黨勞工黨支持這項法案,附帶條件是,調查人員必須取得搜索票才能檢查媒體記者的通信紀錄。

 

元資料包括訂戶的身分,以及通信的來源、目的地、日期、時間、持續的時間與形式,不含一則訊息、電話通話或電子郵件的內容及網路瀏覽的紀錄;媒體組織認為,這項新法可能危及媒體記者確保消息來源匿名的能力。

 

聯合晚報 編譯陳世欽/綜合報導

 

詳文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6809/793088-%E4%BB%A5%E5%8F%8D%E6%81%90%E4%B9%8B%E5%90%8D-%E6%BE%B3%E6%B4%B2%E9%80%9A%E8%A8%8A%E5%80%8B%E8%B3%87%E4%BF%9D%E7%95%992%E5%B9%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