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報導-侵犯用戶隱私權 Google 遭罰 1500 萬歐元天價罰金

荷蘭資料保護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 DPA)表示,由於 Google(Google Inc.)涉及侵犯用戶的隱私權,恐面臨高達 1500 萬歐元(約5.74億元新台幣)的罰金。

路透》報導,荷蘭資料保護局聲稱,因Google公司將用戶在搜尋引擎上的詢問、電子郵件、第三方網站追蹤、鎖定用戶位置數據,以及影片瀏覽紀錄等,來向其提供定製廣告,而違反了國家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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