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相關-廚藝非機密 大廚開店免賠原餐廳

離職後遭控違反競業禁止條款,是勞工最不喜歡碰到的狀況,但最近類似官司卻不少。廖姓房仲離職廿四天後在原店家旁成立不動產公司,被判賠十萬元;兩名日籍廚師離開知名餐廳後,也遭控求償,但法院判他們的前東家敗訴。

廖姓男子在某知名連鎖房屋仲介公司任職八年,去年十月升任店長,十二月離職後不久,在他當店長的店家附近開店仲介不動產,還加盟到競爭對手體系,房仲公司懷疑,廖在受雇期間參與新公司設立工作,而新公司刊登的物件有多筆與他們房仲公司的內容相同,認為廖在職時洩漏營業秘密,提告索賠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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