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報導-事業單位履歷表要求登錄個人隱私,已涉及就業歧視或就業隱私 勞動局籲注意 以免觸法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103)年6月接獲勞動部函轉15家事業單位履歷表格,疑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就業隱私規定案,經本局逐一函請15家事業單位陳述意見後,多數事業單位表示係因沿用既有表格並非惡意違法,且善意回應願意檢討修改,而本局亦將逐一列管、追蹤、輔導,並要求事業單位徵才之履歷表格及面試所詢問題皆應與實際職務所需相關,並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以保障求職者就業權益。


大成報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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