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前線-起訴書應否公開?部長:事涉隱私爭議多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議,今天上午進行法務部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質詢指出,檢察官的權力大,受監督的資訊應該公開透明,但因偵查不公開,無法監督,她要將起訴書、不起訴書公開。她認為,人民有知的權力,連起訴書或不起訴中的檢察官、書記官都00代替,「公務員沒有戴面具的權力」。

法務部長羅瑩雪答詢指出,判決書公開有法律依據,起訴書和不起訴書沒有法律授權應公開,人權團體曾表達起訴書和不起訴處分書不應公開的意見,因為當事人自認被濫告已經很冤枉,不起訴後又被公開,隱私受侵犯。她說,尤其是事涉第三人,例如證人或鑑定人在偵查庭的說法,都屬於當事人的隱私,是否公開還有很多爭議。


【2014/09/24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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