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報導-「提供市民個資給建商 觸法」

都市更新問題多,尤其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政府都更單位請戶政事務所提供都更範圍內權利人戶籍資料,轉交給都更申請人或實施者使用,法務部說,此一作法並非都更局或戶政事務所法定公務,顯然違反個資法規定。

所謂的都市更新事業的「申請人」或「實施者」,一般來說,就是指實際執行都更的建設公司,或不動產投資開發公司等業者。簡單的說,就是一般民間慣稱的「業主」,或是申請建築執照的「起造人」。

法務部會做這番解釋,主要是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日前函詢法務部,就建商為辦理都更的通知程序,需要都更範圍內權利人的戶籍等個資,市府都發局沒有這項資料,發函給戶政事務所提供再轉交建商,有無觸法問題。


節錄自工商時報 記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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