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家工廠老闆,在工廠大門兩側張貼公告,寫出洪姓員工的名字、身份證字號,並指控這位員工公然傷害,即刻予以開除。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將鍾姓老闆提起公訴。(彭清仁報導)
個資法在去年底上路之後,不少公民營單位都戒慎恐懼唯恐觸法,甚至抱著「寧可做少、絕不做錯」的大原則!新竹一家工廠的鍾姓老闆,在對洪姓員工解雇時,不但將洪姓員工全名、身份證字號全都寫在公告上,並且寫上「洪姓員工在101年10月31日於公司內,對公司員工發生公然傷害事件,自事發當日起,即刻予以開除」。洪姓員工看到遭解雇公告後,認為自己的個人資料被雇主不當使用,而且在張貼公告之前,未經他的同意,氣的控告鍾姓老闆違反個資法。
節錄自【中廣新聞網 – 2013年2月19日 上午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