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報導-「個資同意書 包山包海問題多」

今(一○一)年十月一日上路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 早在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便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但因部分法條仍具爭議,因此,行政院直到今年八月底才決定實施日期,創下「法案三讀後,逾二年才施行」的紀錄。 由於個資法從宣布實施到正式上路只有短短一個月,國內許多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根本措手不及,保險業更是一團混亂。其中,光是為了一份「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以下簡稱個資同意書),就讓保險業者傷透腦筋。 賣保單像開簽名大會 為了符合個資法的規定,保戶從今年十月一日起,無論是購買新保單、辦理保險契約變更,或者申請保險理賠,都要簽署一份個資同意書,這個看似簡單的簽名動作,卻讓許多業務員吃足苦頭。

以銷售傳統型壽險為例,客戶須簽名的文件除了要保書、保單權益確認書,以及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之外,現還要加上個資同意書,合計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共需六個簽名。

 
節錄自【作者: 文●穆震宇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 2012年12月3日 下午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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